关于开展“鄂纪励十二条”“纪检干部十五不准”等文件贯彻学习的通知

党建引领

09-29

2020

按照《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解读相关文件,现将“鄂纪励十二条”、“纪检干部十五不准”、“十一不得”《湖北省疫情防控监督中极力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湖北省纪委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等文件上传,请贯彻学习。

纪检一系列材料.rar(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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